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时间:2015/9/8 11:18:31|点击数: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根据民族立法程序,《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2015年1月30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经2015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5月27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